「邵逸夫獎」每年設有三個獎項

邵逸夫獎的提名須由獲邀請的提名人提出。
所有由提名人提交的提名將會絕對保密。

提示

提名期由每年9月初開始,於同年11月的最後一天結束。

主旨和原則

「邵逸夫獎」為國際性獎項,得獎者應仍從事於有關的學術領域,在學術研究、科學研究及應用上有傑出貢獻,或在近期獲得突破性的成果,或在其他領域有卓越之成就,不論得獎者的種族、國籍、性別和宗教信仰。評選的原則主要考慮候選人之專業貢獻能推動社會進步,提高人類生活質素,豐富人類精神文明。

近期在科研上有傑出成就且仍活躍於該學術領域的候選人將獲優先考慮。

誰人可以提名

邵逸夫獎的提名須由獲邀請的提名人提出。提名人包括世界重大獎項的得獎者、科學家、著名大學和主要研究機構的高級人員、各國的國家科學院院士和專業組織的成員。

提名規則

  • 1

    所有提名必須保密。

  • 2

    邵逸夫獎的提名須以英文填寫,並由獲邀請的提名人提出,提名須從邵逸夫獎提名網頁於網上提交。

  • 3

    不接受推薦信、自薦或未獲邀請者的提名。

  • 4

    每位提名人只能引用一項貢獻提交一個提名。

  • 5

    被提名人必須在世。

  • 6

    提名必須經邵逸夫獎秘書處在截止日期或該日期前接收方為有效。截止日期以在該年邀請信及提名表格上列明者為準。

  • 7

    提名若不遵照邀請信及提名表格所列明的條文,可被作廢。

  • 8

    所有正式提交及已被接受的提名,只於該提名年度有效。

評審會

評審會由一位主席、一位副主席和三位委員組成。評審會之下,設有每獎項一個遴選委員會,由一位主席及多名委員組成,負責評選各獎項的提名。遴選委員會主席為評審會當然委員。評審會負責監督各遴選委員會,以及審核由遴選委員會每年建議的邵逸夫獎得獎候選人名單,並須考慮各遴選委員會建議的名單,以向理事會推薦得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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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委員會

邵逸夫獎目前設有三個遴選委員會,每獎項一個,分別為:天文學獎、生命科學與醫學獎、數學科學獎。天文學獎和數學科學獎的遴選委員會,由一位主席和四位委員組成,生命科學與醫學獎的遴選委員會,則由一位主席和六位委員組成。 遴選委員會須從收到的有效提名中,甄選該年度最適合及最值得獲頒邵逸夫獎的候選人,並向評審會建議得獎者名單。

提名過程

  • 1

    提名期由每年9月初開始,於同年11月的最後一天結束。

  • 2

    每年的9月份,各遴選委員會邀請提名人提名明年的獎項,提名在11月30日截止。收到的有效提名將發送給各個遴選委員會進行審議。

  • 3

    每個獎項的遴選委員會應考慮所有有效的提名候選人,一切審議討論須絕對保密。如果被提名人曾經獲得重大獎項,提名人須提供理由給遴選委員會考慮。

  • 4

    提名遴選委員會成員、評審委員會成員和邵逸夫獎理事會理事,均不會被考慮。

  • 5

    各遴選委員會主席須通過評審委員會主席向理事會提交建議得獎候選人名單。

  • 6

    理事會將審核各遴選委員會所提交的建議得獎者名單,最終決定的得獎者名單,在次年5月或6月的新聞發佈會上宣佈。